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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在前面】2005年3月23日,NPS2005继任斑竹,愿意为大家多多提供有用信息.再次对前任斑竹[我315]同学的无私奉献精神与爱校情节表示敬意和致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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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版须知】:本版将在不违背[考研论坛]的公告《本站禁止谈论各类敏感话题》条例及其相关国家法律的情况下,给予大家最大限度的自由度,但限制以下帖子的发布:
⑴:禁止在没有考证的前提下对某学校有恶意诋毁性质的言论。
⑵:禁止灌水帖,禁止一帖多发。禁止攻击性语言。
⑶:本版有限度的控制广告帖子,在本版发布的广告本版斑竹将不做考证,请大家自行识别广告真假,如有受骗本版及斑竹将不负任何责任。也请因虚假广告受骗的研友及时通知本人处理虚假广告帖,对于此类研友将在此版红名表彰、感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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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分规定】违反上述须知规定多次者,本版将给予警告和谴责或者封锁其IP处理!严重者上报相关单位,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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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彰规定】欢迎大家在本版块积极发帖参与交流,对于优秀的帖子将作置顶、加精或者加分处理,并适时给予红名表彰。

[em:39][em:39][em:39][em:39]补充说明:
论坛作为一个公共场所,必然要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,当然也要言论自由,这里面就有一个自由与法律的关系问题,也就是自由与必然之关系,自由以必然为基础,没有必然也就无所谓自由,只有对必然有充分的认识,我们才能有更大的自由!
本人把武汉理工大学版定位为:
⑴:为广大考武汉理工的研友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
⑵:作为武汉理工大学沟通广大研友的桥梁
基于以上认识,对网友的消极,攻击性的言论本版是尽量避免的,如果研友真有什么不满,可以向有关的机关进行投诉,相信还是有正义在的,本版不是声讨,攻击,毁谤某人某校的场所,当然也不是发泄的地方,网友完全可以以另外的方式发泄.本版是为广大考研人服务的一个平台.相信这也正是
www.kaoyan.com的意义所在吧!
2005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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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分名单】
(自2006年3月31日开始)
2006年3月31日:longzaibianyuan 因散布谣言“留下的名额说是给本校考外校没上线的人留的”等污蔑学校,给予严重警告处理!
[em:32]2006年5月7日:whutren 在没有实际调查,没有证据的前提下,在[调剂信息][武汉理工大学版块]不断重复发帖子攻击武汉理工大学,破坏学校声誉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!
:lol:另:接受相关投诉,本版建设建议及其相关交流使用。链接......
http://bbs.kaoyan.com/viewthread ... &extra=page%3D1